文章:靖江日報
房地產經紀人取得職業資格后方可從事房地產經紀;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網上管理;加強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日前,我市出臺關于加強全市房地產經紀市場管理的意見,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據了解,目前我市已經對二手房交易全面實施網上管理,對百余家中介機構聯網管理。
未取得職業資格不得從事經紀活動
根據新規,我市將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的管理。市住建局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和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時將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信息和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信息向社會公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在取得職業資格并注冊后,方可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未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的,不得在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上簽字。從事輔助工作的人員,要建立實名登記和工作卡制度,掛牌上崗。
二手房交易全面實行“網簽”
記者從市存量房交易中心了解到,我市從2010年起實施二手房(存量房)交易網上管理,新規進一步明確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網上管理,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在辦理房地產經紀企業備案時,需申請辦理網上用戶注冊手續;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的存量房買賣,應通過網上交易系統簽訂并上傳《靖江市房地產經紀委托合同》,查詢受托房屋相關信息,掛牌發布房源交易信息,完成買賣合同的簽訂,辦理房屋交易登記等手續。
市存量房交易中心工作人員介紹,二手房“網簽”最大的作用是確保房源信息真實可靠,保證代理安全,杜絕“陰陽合同”。
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經手交易資金
新規同時強化了對二手房交易資金的監管。新規明確,市住建局通過存量房交易資金管理平臺,建立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全額監管除直系親屬間交易以外的存量房交易資金和房地產經紀服務傭金的給付,切實保證存量房交易資金安全,維護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涉及出售人需使用交易資金用于解押或買受人需辦理購房貸款的,依法設立的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應當提供擔保服務,以保障各方的權利義務。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不得經手交易雙方的交易資金。住房置業擔保機構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新規明確,我市將推行使用由市住建局監制的《靖江市房地產居間合同》和《靖江市房地產經紀委托合同》示范文本。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隨意在示范文本中增加委托人的責任條款和經紀機構的免責條款。不得利用合同實施欺詐、脅迫交易行為。
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應明碼標價
新規還明確,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應當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收費項目應當與服務內容相對應,不得隨意分解服務項目、變相收取相關服務費用,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其他任何費用。
今后,市住建局將依法嚴肅查處未經備案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提供或代辦虛假證明材料、不履行必要告知說明義務、以及違規收費等違法行為,加大對房地產經紀人員出借證書、虛假注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