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國江蘇網
今年以來,價格改革層出不窮。今天上午,記者從江蘇省物價局獲悉,自8月1日起,將房地產中介費用的定價權下放到地方,并可以實施市場定價。
根據省物價局、省住建廳決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將放開地產中介機構的權證代理等經濟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價格。這次放開收費的項目有:權證代理收費、抵押貸款代辦服務收費、房屋租賃代理收費項目。
據省物價局服務價格處副處長陳文清介紹,目前中介服務收費有6項,江蘇省已經放開了5項,還有一項是房地產的評估收費,目前還沒有放開,主要是因為房地產投資,對政府投資的項目和政府委托服務還占比一個很大的比重。
放開中介費用的定價權,是否會導致中介費上漲呢?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盡管中介費放開了,但由于費用還是由市場決定,貿然漲價,在當前很多小中介公司靠低價吸引客源的情況下,反而會損失不少客源。
物價局強調,雖說放開,但在收費行為上依然是物價局監管范圍,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必須公示價目表,價目表應包括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及完成標準、收費標準、收費對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標價要素,在標價行為中,混合標價、捆綁標價,代收代付的稅、費也應予以標明。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對串通漲價、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記者了解到,目前南京有大大小小的房產中介2500家,物價局和行業協會之前對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費有一定的標準,要求買賣雙方各付總房款的1.2%,但是事實上很多的賣家要求凈得價,所以說最后不少中介公司得到2.4%的這個房款,一般都是由買家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