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1998年房改的同時就實行了經濟適用房政策。
※ 經濟適用房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商業網點建設費以及契稅,減半征收水電增客費等各種稅費。建設用地采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優先給予辦理有關手續。另外,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費只限于1%~3%,市場利潤被限在3%以下。
※ 經濟適用房價格構成
1.住房建設的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 2.審查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3.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
建設工程費;
以上4項之和為基礎的1%~3%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3%以下利潤。商品房除以上8項外,還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如小區營業性配套公建費,人防建設費等),土地出讓金其利潤不受限制,由市場決定。
※ 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獲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交土地出讓金;商品房采用出讓方式須交納土地出讓金;
成本結構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購買條件和對象不同,經濟適用房享受政府優惠,其購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商品房購買對象和條件不受限制;
價格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
※ 經濟適用房是什么產權?與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
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使用權、占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