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營改增”全面實施半個月以來,共開具不動產增值稅發票65張,其中個人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的住房成交量63套,免征增值稅211.71萬元,其余2套房征收增值稅7.95萬元,稅負只減不增。
5月1日,“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地稅機關繼續受理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申報納稅和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存量房交易中心增值稅開票負責人石棟材介紹,剛開始,一些納稅人對營改增后的稅負變化持觀望態度,實際操作后發現稅負確實降低了。劉女士5月6日轉讓靖江碧桂園小高層一套,面積125.74平方米,成交價93萬元。如果按照老稅制需繳納營業稅46500元,個人所得稅9300元,契稅13950元。“營改增”后,增值稅計稅依據為930000元/(1+5%)=885714.29元,繳納增值稅44285.71元,個人所得稅8857.14元,契稅13285.71元,降稅3000余元。據介紹,此次“營改增”試點后,二手房交易延續原營業稅優惠政策。營業稅是含稅價格,增值稅是不含稅價格,同樣的稅率,以不含稅價計算的話,稅款會有所下降。
靖江地稅局對二手房“營改增”實施情況的調查結果顯示,稅制改革后交易所涉及的多項稅收均有所降低,而實際辦稅地點和流程并未變化,納稅人紛紛表示受益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