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今年泰州樓市緊張,不少樓盤推盤節奏跟不上,陷入“房荒”,而更多的樓盤價格漲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這一方面是大規模的棚改貨幣化安置所致,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坐地起價、投資炒房等可能。泰州市物價局、泰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聯合出臺文件,五大針對性的措施將有力規范房地產銷售行為,穩定商品房價格,維護居民合理住房消費權益、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嚴格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
原文摘要:每次申請預售許可面積不得低于2萬平方米(尾盤除外)
解讀:保證商品房上市量
加強商品房預售行為監管
原文摘要:嚴禁無證認籌;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和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解讀:嚴禁哄抬房價、嚴禁捂盤惜售
規范商品房合同備案管理。
原文摘要:商品房嚴格實行購房人實名制,認購后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購房人預訂商品房后,未在30日內簽訂預售合同的,預訂應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應當面向市場公開銷售。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網上備案、經雙方協商一致需解除合同的,雙方應提交申請并說明理由,所退房源統一在泰州市房產管理局網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滿后,應按不高于原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簽訂的銷售價格對外公開銷售,不得指定購買人、不得在原購房條件的基礎上再設置額外條件。
解讀: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規定的用意,在遏制炒房之風
強化普通商品房明碼標價申報
原文摘要:開發企業必須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一次性公示全部準售房源和每套住房申報價格,單套成交價格不得高于申報的單套銷售價格。
需要調整價格的應再次申報,且應距上次申報時間三個月以上,上調幅度不超過上次申報均價的5%。
解讀:價格調控有力穩定市場情緒,維護居民合理住房消費權益
加大商品房價格的監管力度
各地價格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加大商品房價格的監管力度,申報價格非正常的開發企業將被約談,而不明碼標價、坐地起價、囤積房源、捂盤惜售等行為,將受到嚴厲打擊。
解讀:嚴厲打擊不按規矩出牌的開發企業,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