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儲2017-掛—14號地塊
(原供銷總社地塊)
掛牌出讓文件
靖江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6月29日
靖江市國土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經靖江市人民政府批準,靖江市國土資源局決定公開掛牌出讓下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地塊編號:靖儲2017—掛—14號;
地塊位置:工農路9號-11號;
規劃用地面積:4682.1平方米;
土地出讓面積:4682.1平方米;
土地規劃用途:商業、商務;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40年;
容積率:1.96;
土地出讓狀況:現狀出讓,內外部條件(場地、道路、水、電、氣等)以現狀為準。現有地上建、構筑物、附著物等由相關產權人有償轉讓。
二、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組織均可報名申請參加競買,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凡欠繳靖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加競買。
三、競買手續的辦理
有意競買者應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止(工作日內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在工作日內企業法人持營業執照副本(房地產開發企業需持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自然人持個人身份證原件,到靖江市陽光大道12號809室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市場科辦理競買報名手續,經資格審核合格后交納競買保證金600萬元(不計息)及不低于3200萬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四、掛牌相關事項
1、掛牌期限自2017年7月21日上午8時30分起至2017年7月30日下午17時止(工作日內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競買人在該期限內報價。掛牌期限截止前1小時出讓人停止更新掛牌價格,期間如仍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掛牌報價地點:靖江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場科。
2、該地塊掛牌出讓起始價為1290萬元,具體報價方式詳見該地塊掛牌出讓規則和須知。
3、該宗地掛牌成交價為凈土地出讓金。競得人應在成交之日起15日內另向相關產權人支付該宗地內總建筑面積9157.4平方米的建、構筑物、附著物轉讓費2095.34萬元。項目詳見江蘇金土地房地產評估測繪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蘇金土地(泰)房評報字(2017)第T0546號評估報告,并與其簽訂資產轉讓協議。資產轉讓稅、費按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4、掛牌期限截止日的掛牌、報價地點見出讓須知。
5、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的具體要求詳見出讓須知。
6、本次掛牌出讓文件中的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五、本次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出讓人將在《靖江日報》和江蘇土地市場網刊登變更公告或以書面方式通知競買人。
六、出讓人及其聯系方式
出讓人:靖江市國土資源局
聯系電話:0523-84813553
聯系地址:靖江市陽光大道12號809室
靖江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6月29日
靖儲2017-掛—14號地塊
(原供銷總社地塊)
掛牌出讓規則
一、靖儲2017—掛—14號地塊采用有底價方式掛牌出讓,在掛牌期限內由競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填寫報價單,進行書面報價。持委托書的,在委托書中須具體載明委托代理人的權限(如:報名、報價、代收文件、簽訂出讓合同等)。出讓人不接受口頭、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報價方式。
二、競買人可多次遞交競買報價單,新的報價應高于最新掛牌價格,每次加價幅度為10萬元或其正整數倍,根據競價情況,出讓人可調整加價幅度。
三、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小時出讓人停止更新掛牌價格,期間如仍有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出讓人將對掛牌宗地參照土地拍賣規則進行現場競價,最后掛牌價格為現場競價的首次報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四、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于底價,并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五、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或者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六、競買人應遵守掛牌地點的工作秩序,對擾亂秩序,影響掛牌活動正常進行的,取消其競買資格,沒收保證金。
七、掛牌會期間,出讓人不回答出讓地塊的任何問題,請競買人事先做好一切咨詢工作。
八、競買人一旦競買成功,不得悔約,如發生悔約,沒收其競買保證金,追究其違約責任。
靖江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6月29日
靖儲2017-掛—14號地塊
(原供銷總社地塊)
掛牌出讓須知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地塊編號:靖儲2017—掛—14號;
地塊位置:工農路9號-11號;
規劃用地面積:4682.1平方米;
土地出讓面積:4682.1平方米;
土地規劃用途:商業、商務;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40年;
容積率:1.96;
土地出讓狀況:現狀出讓,內外部條件(場地、道路、水、電、氣等)以現狀為準。
二、該地塊掛牌出讓起始價為1290萬元。宗地加價幅度為10萬元或其整倍數,出讓人可根據競價情況調整加價幅度。
該宗地掛牌成交價為凈土地出讓金。競得人應在成交之日起15日內另向相關產權人支付該宗地內總建筑面積9157.4平方米的建、構筑物、附著物轉讓費2095.34萬元。項目詳見江蘇金土地房地產評估測繪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蘇金土地(泰)房評報字(2017)第T0546號評估報告,并與其簽訂資產轉讓協議。資產轉讓稅、費按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三、出讓人及相關產權人將于成交之日起六個月內交付靖儲2017—掛—14號地塊及地上建、構筑物。地塊內現有建、構筑物、附著物等以現狀交付給受讓人,出讓人不對現有建、構筑物、附著物的質量、結構等情況承擔任何責任。具體情況由競買人事先做好調查。
四、出讓人于2017年8月1日上午9:00在靖江市行政中心商務A樓三樓會議室(靖江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開標室)召開掛牌出讓會議,現場接受報價,并確定競得人,請競買人攜身份證明、委托書準時參加。
五、競買人在競買報價前應認真咨詢、熟悉掛牌出讓公告、規則、須知,競買地塊的現狀、位置、面積、規劃用途、建設要求、竣工時間、出讓合同及本次土地出讓有關的資料和要求,沒有熟悉情況而參加競買者,責任自負。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即視為競買人對出讓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六、該地塊的規劃建設設計方案必須經靖江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專家評審并出具評審紀要后競得人方可實施建設。
七、競得人必須嚴格按照靖江市規劃局批準的規劃控制圖則要求進行建設,競得人不得擅自增加出讓宗地的建筑容積率指標或調整規劃用途,否則出讓人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建設中,如需遷移地上、地下線路、管線的,由競得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八、有關與相鄰單位、住戶的通行、采光、通風等事宜均由競得人負責協調解決并承擔責任。
九、競得人在報名時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可抵算應繳土地出讓金。未競得者,出讓人將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競買保證金。
十、本次掛牌成交價為凈土地出讓金,不包含競得人須另行繳納的其他稅、費等。
十一、競得人必須在2017年9月1日前支付成交價。競得人在付款時必須同時結清土地出讓契稅(成交價的3%),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1.4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面積)等。
十二、競得人不按期付款,即視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其競得資格,沒收已繳納的保證金,并賠償出讓人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競得人繳清該地塊全部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后方可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履行交地手續。如因競得人延遲繳納造成延遲交地的,其違約責任均由競得人承擔。
十三、競得人憑《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繳款憑證等材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立項等相關手續,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批文,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十四、競得人通過弄虛作假等非法手段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已繳納的保證金。
十五、出讓人因拆遷等因素延遲交付土地的,按該地塊規劃設計方案中實際受影響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積支付違約金。
十六、靖江市國土資源局對本次掛牌出讓公告、規則、須知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
靖江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