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聞先生咨詢:
我是泰和國際御景小區的住戶。我們小區有地下車庫,共有數百個停車位。原先這些停車位是可以租賃的,眼下聽說這些停車位將出售給業主,想了解一下,今后業主還能不能租賃停車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答復:
根據《民法典》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咨詢人所在的小區共有車位470多個,均已租售結束,近期購買車位的業主較多,如租賃車位售出,該車位租賃期滿后原租賃者將無法續租。咨詢人如果有停車需求,可以直接購買車位,也可到小區物業登記,如有車位空出,物業將第一時間通知辦理租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