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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馮欽 圖片:蘇北門戶
近日,如皋有2宗商住地塊掛牌!
R2022076如城街道海陽南路以西、中央大道以南地段,土地性質商住,土地面積63441平方米,約95.1615 畝,2.20<容積率<2.50,起始價57096.90萬元,以最大容積率2.499計算,起始樓面價約3601.8元/平米。
R2022077如城街道海陽南路以西、中央大道以南地段,土地性質商住,土地面積63440平方米,約95.16 畝,2.20<容積率<2.50,起始價57096萬元,以最大容積率2.499計算,起始樓面價約3601.8元/平米。
2宗地塊周邊有時代壹號、頤和禧園、中央花園、春茂花園、龍游河小區、星雨華府等。
周邊有如皋農商行總部大樓、龍游河生態公園、如皋吾悅廣場等。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 (m2) | 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保證金 (萬元) | 起始價 (萬元) | 增價規則 及幅度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
R2022076 | 如城街道海陽南路以西、中央大道以南地段 | 63441 | 商住 | 2.20<容積率<2.50 | 建筑密度<30 | 25<綠化率 | 70 | 11500 | 57096.90 | 10 (元/平方米) |
R2022077 | 如城街道海陽南路以西、中央大道以南地段 | 63440 | 商住 | 2.20<容積率<2.50 | 建筑密度<30 | 25<綠化率 | 70 | 11500 | 57096 | 10 (元/平方米) |
[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R2022076號地塊酒店建筑面積不少于2萬平方米、商務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3萬平方米、商業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酒店、商業、商務辦公臨海陽南路集中設置,主樓高度不低于120米。充分利用地下空間用于人防工程和和地下停車(垂直式停車位尺寸不應小于2.5米×5.3米),開發深度不超過12.0米,占地范圍退用地紅線不少于5.0米,占地面積約590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詳見規工設(2022)如字第47號規劃條件。 (2)R2022077號地塊商務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3.5萬平方米。商務辦公臨海陽南路設置,建筑高度不低于90米。充分利用地下空間用于人防工程和和地下停車(垂直式停車位尺寸不應小于2.5米×5.3米),開發深度不超過10.0米,占地范圍退用地紅線不少于5.0米,占地面積約590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詳見規工設(2022)如字第48號規劃條件。 (3)本次掛牌出讓地塊需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并提交日照分析報告,充分考慮對周邊地塊的日照影響,日照影響分析按《江蘇省日照分析技術規程》(DB32/T3702-2019)執行;規劃條件中明確的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必須與主體建筑同步規劃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核實,社區管理用房、室內文體設施建設成本不列入住宅小區房屋開發建設成本,須由土地受讓方無償移交屬地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門或單位;若R2022076號地塊與R2022077號地塊為同一受讓人,物業用房、社區管理用房、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文體活動設施等公建配套可統籌考慮。 (4)本次掛牌出讓地塊所涉及地下空間使用權設立及其各項規劃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詳細規劃中相應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江蘇省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2011年版)、《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蘇政辦發[2020]58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黨組關于嚴格執行國有建設用地出讓規定進一步加強監管監督工作的意見》(蘇自然資黨組發(2019)94號)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