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中心城區(濱江新城S356以南,天生港-林家港)單元,單元編號為3212820104,具體邊界北至356省道,南至長江和中心城區邊界,東至林家港,西至天生港,總面積173.19公頃。其中城鎮開發邊界內面積138.59公頃,開發邊界外面積34.60公頃。
(二)目標定位與規模控制
1、目標定位
中心城區(濱江新城S356以南,天生港-林家港)單元層次詳細規劃順應區域發展趨勢,發揮長江濱江景觀優勢,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和活力,規劃目標定位為:城市活力內港,青創引力前灣。
2、規模控制
(1)人口容量
到2035年,規劃范圍內常住人口容量約1.12萬人。
(2)用地規模
規劃總用地面積173.19公頃,單元城鎮開發邊界內面積138.59公頃中,建設用地面積128.13公頃,非建設用地面積10.46公頃。
(3)住宅建筑規模
規劃住宅建筑總面積控制在45萬平方米。
規劃新增住宅面積29.67公頃,規劃住宅建筑總面積45萬平方米。
(2)公服設施配置
建立“片區級(15分鐘社區生活圈)-社區級(5-10分鐘便民生活圈)”二級設施配套體系。
落實上位規劃對于片區級公共服務設施傳導內容,完善社區級設施配套。
①片區級公共服務設施
規劃范圍內,片區級公共服務設施為獨立用地的十五分鐘社區生活圈服務設施,復合設置文化活動中心、衛生服務中心、老年服務站等片區級服務功能。
②居住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
規劃新增1處幼兒園;規劃2處基層社區服務設施,1處為獨立占地,1處結合居住用地設置。
3、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規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51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4.30%。
(1) 文化用地
規劃文化用地1.45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13%。
落實上位國土空間規劃要求,設置科技館1處,為城市級公共服務設施。
(2) 科研商業混合用地
規劃科研用地1.63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28%。
(3) 教育用地
規劃教育用地0.73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0.57%。
規劃范圍內明確用地的幼兒園共1處,面積0.73公頃。
(4) 體育用地
規劃體育用地1.30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02%。
落實上位國土空間規劃要求,設置體育健身游園1處,為城市級公共服務設施。
4、商業服務業用地
規劃商業服務業用地24.09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8.80%。
規劃商業用地7.76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6.06%。
規劃研發設計用地7.65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5.97%。
規劃商業商務混合用地8.68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6.77%。
5、特殊用地
保留現狀特殊用地3.39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2.62%。